臨床研究協調員 II——伊利諾州皮奧里亞(現場辦公)
在伊利諾州皮奧里亞為 Carle Health 協調臨床試驗,包括患者入組、知情同意、研究資料與法規文件。 在患者照護環境中支援符合規範的研究營運。
說明
- 在整個臨床研究過程中維持優良臨床試驗規範(GCP)標準
- 確保符合研究計畫及適用的法規要求
- 審查技術營運、品質控制流程、計畫與程序
- 在執業許可範圍內,協調不同病情嚴重程度的指定研究
- 設計用於執行研究計畫的表格與來源文件工具
- 記錄計畫偏差與豁免事項
- 收集、審查、摘錄、記錄、更正並維護來源文件與病例報告表資料
- 輸入並傳送電子研究資料,解決資料疑問
- 維護研究藥品或器材發放日誌與研究檔案
- 為試驗委託者審查與稽核準備病例報告表及來源文件
- 追蹤入組目標,並在必要時調整招募計畫
- 維護篩選與入組日誌,同時對受試者族群進行臨床追蹤
- 與研究人員審查資格標準及所需的病歷文件
- 向潛在受試者解釋研究計畫、知情同意書與後續程序
- 訪談受試者,並在研究程序前取得知情同意
- 執行隨機分派程序並監督研究藥品或器材的管理
- 安排追蹤回診並審查受試者日誌與問卷
- 協調檢體採集、分批與運送
- 評估受試者遵從性,並向研究人員與試驗委託者回報實驗室數值或警示
- 保護患者隱私,安全保存或處置敏感文件
- 與受試者、研究團隊、機構審查委員會、試驗委託者、受託研究機構、基層醫療提供者及監查員溝通
- 依時提交計畫修訂、進度報告、法規資料與不良事件通知
- 安排並參與試驗委託者監查訪視
- 與研究人員及試驗委託者解決有關入組、委託者期望及研究程序的問題
- 協調擬議臨床試驗與進行中的研究活動
- 參加研究人員會議,並在研究啟動前確認所需核准與知情同意文件
- 教導患者使用研究藥物或器材
- 就如何將研究營運納入診所工作流程向管理階層提供建議
職位要求
- 在執業許可範圍內協調指定研究
- 全面了解聯邦臨床試驗法規與人體受試者保護指南
- 了解優良臨床試驗規範、適用的地方、州與聯邦法律、法規、指南、政策及程序
- 了解機構審查委員會要求、FDA《聯邦法規彙編》相關規定,以及國際醫藥法規協和會標準
- 高中畢業或取得普通教育發展(GED)證書
- 擁有教育要求中規定的相關領域學士學位
- 在2.5年內透過臨床研究專業人員協會取得認證臨床研究協調員資格
- 完成涵蓋GCP、電子資料擷取(EDC)、互動式語音應答系統(IVRS)與機構審查委員會流程的試驗委託者計畫培訓
- 執行知情同意、評估受試者資格並遵循研究計畫
- 收集、記錄、維護與傳送準確的臨床試驗資料及來源紀錄
福利待遇
- 完整福利方案
- 機會均等雇主
- 提供專業成長與長期職涯發展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