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基金助理法律顾问(美国远程)
为投资基金客户提供 SEC 申报、董事会材料、监管研究及合规记录方面的支持。 指导初级律师并协助维护客户关系。
描述
- 为多家客户的日常法律事务提供法律行政支持。
- 准备客户注册声明及其他 SEC 申报文件的更新内容。
- 准备并分发客户董事会和委员会会议材料。
- 通过电话参加董事会和委员会会议;如有要求,也可现场参会并做会议记录。
- 起草客户董事会和委员会会议纪要。
- 向客户分享监管动态,并研究《1940年投资公司法》,但不提供法律结论。
- 为负责的客户起草 Ultimus 服务协议修订案。
- 准确、及时地完成内部合规记录,包括申报核对清单。
- 在法律行政团队内建立良好关系,协助提升客户满意度。
- 为其他监管服务准备申报文件和材料,包括新基金或信托、委托书及信息说明书,以及 N-14 表格。
- 通过讲解、辅导、在岗指导、以身作则和工作方法建议来指导助理人员。
- 按要求参与部门委员会工作。
- 与内部团队、外部供应商及联系人协调,以满足客户需求。
- 直接与团队成员合作,并在必要时与客户沟通。
- 按需完成其他分配的工作。
任职要求
- 持有法学博士学位(J.D.),并已获准或预计将获准在至少一个州执业。
- 具有 0–3 年依据《1940年投资公司法》执业的律师经验。
- 了解《1940年投资公司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相关证券法律。
- 熟练使用 Microsoft Office 套件。
- 熟练使用 Adobe Acrobat。
- 具备客户服务能力,并能理解客户日常法律及业务需求。
- 具备良好的写作能力,包括用通俗英语解释法律概念。
- 具备法律研究和分析能力。
- 能够运用分析和组织能力管理多项任务。
- 展现主动性、战略判断力和对细节的关注,并注重质量、效率和成效。
- 具备诚信意识、责任心和担当精神。
- 有效管理时间和信息。
- 能够解决问题并作出决策。
- 能够清晰、简洁地进行书面和口头沟通。
- 积极倾听并开放地交流想法。
- 能够识别并获取实现目标所需的资源。
- 建立并维护有效的工作关系。
- 能够根据情况和障碍的变化调整优先事项和截止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