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明翰市法院緩刑監督官 II
透過評估、法庭報告、轉介與合規監督,為伯明翰市管理成人緩刑案件。
說明
- 評估成年違法人士,提出轉介建議,並監督法院裁定的緩刑活動。
- 管理緩刑案件,監督受法院命令約束的當事人。
- 定期與違法人士聯絡,監督其遵守法院要求的情況。
- 參加法庭聽證,準備案件文件、報告與建議。
- 與社區資源建立關係,並協調適當的服務。
- 完成接案,審查背景資料,面談緩刑人員,並評估風險與需求。
- 監督緩刑人員,並協調與相關部門及機構的溝通。
- 參與專業發展活動,並持續掌握適用的實務、規則、法律、政策與指引。
- 處理行政事務,維護資訊檔案,並辦理所需文件。
職位要求
- 有效的駕駛執照。
- 經認可的大專院校授予的學士學位。
- 具備案件管理經驗,例如緩刑、假釋、醫療或社會工作經驗。
- 年滿21歲。
- 無重罪定罪紀錄,也無涉及道德敗壞的輕罪紀錄,包括家庭暴力或竊盜。
- 能夠在受聘後一年內取得法院轉介官認證。
- 經常使用Microsoft Office應用程式,包括Outlook、Excel與Word。
福利待遇
- 醫療與牙科保險。
- 雇主提供的退休金退休計畫。
- 優渥的帶薪假日。
- 病假。
- 年假。
- 員工無須負擔任何費用即可取得法院轉介官認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