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副總裁,諮詢、經紀、銀行、放款及產品法務主管
負責領導 LPL Financial 諮詢、經紀、銀行、放款及產品業務的法律策略與監管監督。此職位管理法務團隊,並就風險、合規及監管事務為高階主管與跨職能合作夥伴提供建議。
說明
- 制定法律策略,監督涵蓋 LPL 諮詢與經紀平台、銀行與放款服務、機構及退休業務、策略與產品的法律及監管事務。
- 透過策略性法律建議、業務洞察與風險管理,為高階主管及跨職能利害關係人提供諮詢。
- 領導並激勵多元化的律師及法律專業人員團隊。
- 圍繞以客戶為中心的法律服務及強而有力的業務合作,招募、管理並培育人才。
- 與法務及政府關係團隊合作,將法律與政策觀點融入建議及倡議工作。
- 監督向合規、風險、監督及其他跨職能利害關係人提供的法律意見。
- 與監管團隊合作,制定面向監管監督機構的溝通與參與策略。
- 運用資料與產業趨勢,產生務實且可直接支援決策的洞察。
- 推動流程現代化,引進創新方法以提供法律建議及策略支援。
- 透過適當的工具、應用程式與流程,推進科技賦能的法務職能。
- 確保法務重點與各業務單位的目標及 OKR 保持一致。
職位要求
- 至少 15 年在金融服務公司執業,或為金融服務客戶提供法律諮詢的經驗。
- 在諮詢與經紀、銀行與放款以及產品法務事務方面擁有豐富經驗。
- 擁有領導高績效、注重解決方案團隊的成功紀錄。
- 深入了解規範零售金融服務的法律要求與監管架構。
- 廣泛了解經紀與諮詢義務、SEC 與 FINRA 規則、銀行與放款法,以及金融產品的開發與管理。
- 持有經認可高等教育機構頒發的法學博士學位及學士學位。
- 在州律師公會維持有效且信譽良好的會員資格。
- 具備出色的書面與口頭溝通能力。
- 具備進行正式簡報及公開演講的經驗。
- 具備穩健的判斷力與出色的商業頭腦。
- 能夠以淺白易懂的英語解釋複雜的法律概念。
福利待遇
- 401(k) 配對提撥
- 健康福利
- 員工股票選擇權
- 帶薪休假
- 帶薪志工假
- LPL Total Rewards 福利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