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律師
透過協調法律事務、風險管理、合作關係、培訓及影響力報告,推動梅耶·布朗歐洲公益法律計畫。 協助拓展跨辦公室計畫,支持提供高品質公益法律服務。
說明
- 協助資深公益計畫主管推動並擴展歐洲計畫。
- 審查計畫機會和轉介案件,評估其適合度、資源需求、督導需求及與計畫優先事項的一致性。
- 評估法律、法規、利益衝突、隱私及聲譽風險,並在必要時提出疑慮。
- 與法律風險管理及資訊治理團隊合作,處理資料存取、使用及保留事宜。
- 統籌客戶受理、案件立案、委任條款及合規程序。
- 管理公益法律案件及計畫組合,包括在督導下處理案件。
- 起草及審閱法律文件、往來函件、申請書、協議及客戶法律意見。
- 支援提供公益法律服務的法律團隊,並追蹤案件進度及合規情形。
- 為律師、受訓人員及志工提供法律指引與實務協助。
- 編製法律資源、範本、培訓教材及實務知識內容。
- 規劃並辦理培訓、活動、法律諮詢服務及參與活動。
- 參與歐洲各辦公室的策略性公益法律工作。
- 與慈善機構、非政府組織、社會企業、法律診所及社區團體建立合作關係並推動計畫。
- 協調不同辦公室及業務領域的公益計畫。
- 與客戶合作推動公益法律及社會影響力倡議。
- 代表本所與外部公益組織、慈善機構、客戶、專業團體及產業組織聯繫。
- 鼓勵參與計畫並支援內部相關人員。
- 準備溝通資料、報告、電子報、獎項申請資料、網站內容及簡報。
- 追蹤並報告參與情況、服務時數、成果及影響。
- 確保各項事務符合專業操守、風險管理及法規要求。
- 就督導安排、委任條款及案件治理提供建議。
- 協調計畫治理、會議、資料、會議紀錄、行動事項及目標。
- 為歐洲計畫提供營運及行政支援。
- 協助監控公益計畫預算,並協調費用及發票付款。
- 協助辦理公益獎項及其他活動。
- 維護部門文件、內部系統及網站內容。
- 執行其他有助於達成本所公益目標的職責。
職位要求
- 持有經英國律師監管局(SRA)或同等機構認可的合格事務律師、大律師或同等法律資格。
- 具備公益法律、公共利益法律、司法近用、社會影響力計畫或法律專案管理經驗。
- 具備管理法律案件並與不同業務領域律師合作的經驗。
- 具備優秀的法律分析能力、穩健的專業判斷力及務實的問題解決能力。
- 具備卓越的專案管理、組織及時間管理能力。
- 能夠同時處理多項案件、計畫及相關人員。
- 注重細節,能在壓力下有效工作、如期完成任務,並適應優先事項的變動。
- 具備清晰的書面及口頭溝通能力,包括撰寫法律資料、報告、陳述文件及簡報。
- 能夠建立良好的專業關係。
- 能夠影響、激勵並帶動各階層同事及相關人員。
- 能熟練運用科技,包括 Microsoft Office 及專案執行與報告工具。
- 積極主動且能自我管理,並能有效獨立工作及協作。
- 認同司法近用、社會影響力、多元與共融,以及高品質公益法律服務。
- 表現專業、回應迅速且具適應力,並願意處理計畫協調及行政工作。
- 具備與慈善機構、非政府組織、社會企業、社區組織或弱勢客戶合作經驗者佳。
- 具備為律師、受訓人員或法律志工提供實務指引的經驗者佳。
- 具備製作法律實務知識、培訓教材或範本的經驗者佳。
- 具備流利法語能力者優先。
福利待遇
- 提供機會、支援及發展資源,協助員工成長、發揮所長並實現潛能。
- 員工資源團體包括 LGBTQIA+、Fusion(種族與族裔)、多信仰、女性、Enable(身心障礙)、社會共融與機會網絡,以及 Work and Me(家庭)。
- 招募期間及加入本所後均可申請合理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