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法律顧問——深科技(混合辦公,美國)
負責一家灣區深科技公司的法律策略、融資、治理、商業化和法律營運。為執行長、執行領導團隊及董事會提供建議,同時建立法律職能與團隊。
說明
- 擔任執行長的資深法律顧問,為財務長及執行團隊提供策略、融資和業務執行方面的支援
- 透過評估現有團隊、界定職責、指導同事及拓展能力,領導並強化法律職能
- 就複雜組織的公司治理、受託義務及相關流程,為董事會及其委員會提供建議
- 負責創投融資及其他重大公司融資交易
- 與主要科技公司規劃並協商策略合作關係及複雜商業協議
- 支援資料中心和基礎設施專案,包括場地安排、專案協議及相關融資
- 就涉及光交換技術的新業務計畫及商業化機會提供法律指導
- 與內部專業人員及外部法律顧問合作,監督智慧財產權事務
- 指導政府採購、公部門合作、合規計畫及安全義務
- 制定法律政策、合約工作流程、作業手冊及技術方案,同時改善系統與資訊管理
- 管理外部法律顧問及法律預算,同時提升內部法律能力
- 向執行長報告,並與高階主管及董事會密切合作
- 領導一支約六人的法律團隊
職位要求
- 取得經認可法學院頒發的法律博士學位
- 持有至少一個美國州的有效律師執業資格,且信譽良好
- 具備科技公司法律領導方面的豐富經驗,最好來自半導體、運算、網路或其他深科技領域
- 在新創公司或類似的創業型、快速發展環境中擁有豐富經驗
- 已證明能為高階主管及董事會就公司治理和重大業務決策提供建議
- 具備總法律顧問經驗者優先;具有相當職責範圍及高階主管可信度的資深副總法律顧問候選人也將予以考慮
- 在與專業交易對手協商複雜商業協議及策略合作關係方面具備扎實經驗
- 具備處理創投融資或其他重大公司融資交易的經驗
- 能夠就公司、商業及智慧財產權事務中的業務架構與商業化提供建議
- 具備建立、培養及評估法律團隊,以及有效配置專業資源的經驗
- 具備出色的商業判斷力和商業敏銳度,能與技術及非法務相關人員清晰溝通
- 採取協作且平易近人的領導方式,有信心識別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並領導跨職能計畫
福利待遇
- 年度獎金機會
- 具吸引力的股票選擇權授予
- 彈性辦公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