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用不動產合夥人
在精品律師事務所主導複雜的商用不動產與公司交易。憑藉既有客戶關係、可攜式業務及轉介,拓展獨立執業。
說明
- 主導複雜的商用不動產與公司交易
- 為客戶提供商用不動產買賣及租賃方面的法律諮詢
- 起草並協商合資、資產收購、股份收購及相關交易文件
- 督導複雜談判、盡職調查及交割
- 拓展並維護既有客戶組合
- 就法律及商業事務為投資人、企業家及公司提供建議
- 獨立處理客戶事務,並視需要與其他法律專業人士合作
- 透過客戶關係、轉介及新業務拓展執業規模
職位要求
- 具備商用不動產或公司及商業交易方面的合夥人級資歷
- 擁有每年創收至少25萬美元的可攜式客戶組合
- 具備商用租賃、不動產收購或出售、合資,或資產及股份購買協議方面的經驗
- 持有美國某司法管轄區的有效律師執照
- 具備優秀的交易文件起草、談判及客戶諮詢能力
- 能夠獨立管理客戶關係及複雜交易
- 特別歡迎已獲准在華盛頓特區、馬里蘭州或維吉尼亞州執業的申請者
- 歡迎來自成熟律師事務所或個人執業的申請者
- 歡迎擁有可攜式客戶關係的合格企業內部律師
- 擁有可攜式客戶業務,以及商用不動產或公司及商業交易方面的經驗
福利待遇
- 取得所創收入的65%或以上
- 401(k)計畫
- 健康保險
- 帶薪休假
- 退休計畫
- 遠端工作安排
- 享有專業自主權,並掌握執業業務及客戶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