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
金融行為監理局是英國的金融監理機構,負責協助金融市場順利運作,服務個人、企業及更廣泛的經濟體系。自2013年成立以來,該機構已監督約50,000家企業,對約48,000家公司實施審慎監理,並為其中約18,000家公司制定標準。其工作涵蓋消費者保護、市場誠信、對金融體系的信心、金融穩定,以及降低金融犯罪。金融行為監理局總部位於倫敦,並在愛丁堡、貝爾法斯特和卡地夫設有辦事處,同時與審慎監理局合作,支持合規並在整個金融服務領域執行監理標準。

零售投資服務律師——金融行為監管局

金融行為監管局招聘律師,為英國零售投資服務監管提供法律建議。 此職位將支援監管、政策制定、FCA手冊起草及同事培訓。

說明

  • 就監管要求及監管權力的適用提供建議,協助金融機構遵守相關規則、法例及法律。
  • 制定並實施具創意且切實可行的法律及監管問題解決方案。
  • 全面參與FCA的監管及政策工作。
  • 制定政策,並為FCA手冊起草規則及指引。
  • 負責落實所分配的行動及職責。
  • 督導及支援經驗較少的團隊成員。

職位要求

  • 具備事務律師、大律師、特許法律執行官或海外同等資格。
  • 一般而言,需具備至少三年取得專業資格後的工作經驗,經驗可來自企業內部、公共部門或私人執業。
  • 具備公法及金融服務法方面的經驗與理解。
  • 具備應用及解釋《2000年金融服務與市場法》及附屬法例的經驗。
  • 了解FCA規則、政策制定,以及FCA的監管及監督權力。
  • 具備出色的分析能力。
  • 能夠迅速理解新的或不熟悉的法律問題。
  • 能夠制定解決方案,並提供務實、以成果為本的建議。
  • 有信心提出理據充分的建議,並適當地提出質疑。
  • 能夠建立正面的工作關係並有效溝通。
  • 具備零售投資法知識者優先。

福利待遇

  • 每年25天年假,另加銀行假日。
  • 非供款式退休金,比例為薪金的8%至12%,視乎年齡而定。
  • 人壽保險保障額為薪金的八倍。
  • 透過Bupa提供私人醫療保健。
  • 收入保障。
  • 全天候員工援助支援。
  • 每年35小時帶薪義工假。
  • 配合個人生活方式而設的彈性福利計劃。
  • 提供彈性工作選擇,包括在適用情況下的兼職及工作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