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数据保护官——柏林(混合办公)
负责施普林格·自然这一全球科研出版商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英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和《人工智能法案》合规工作。 就数据保护事宜为监管机构、高级管理层和跨职能团队提供建议。
描述
- 履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39条规定的数据保护官职责。
- 维护集团第30条处理活动记录。
- 支持业务团队满足《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合规要求。
- 牵头跨职能项目,确保遵守适用的数据处理法律。
- 作为数据保护监管机构以及寻求监管指导的内部团队的中央联系人。
- 向施普林格集团各实体的最高管理层汇报,并在需要时向执行董事会汇报。
- 向首席风险与合规官汇报。
- 就《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以及其他欧洲国家、欧盟成员国和英国的数据保护义务,为施普林格·自然及其员工提供建议。
- 与监管机构合作并处理个人数据相关事宜。
- 就数据保护影响评估提供建议并进行监督。
- 跟踪立法发展、欧洲数据保护委员会指南以及监管机构指导意见。
- 与治理、风险与合规团队及法务团队合作,推进《人工智能法案》《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和《英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合规工作。
- 监督数据保护法律和施普林格集团政策的遵守情况。
- 设计、协调并开展员工意识提升和培训项目。
- 将数据保护风险纳入更广泛的风险管理框架,并支持内部审计。
- 协调有关法律发展的外部咨询,并支持诉讼和全球数据保护项目。
- 制定并强化施普林格·自然的数据保护框架。
- 为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准备合规、风险及关键绩效指标报告。
- 协调处理活动记录的维护工作。
- 协调数据泄露响应,并就通知义务提供建议。
- 作为数据主体的联系人,处理包括访问请求和投诉在内的事项。
- 起草并维护数据保护政策、保存期限表、隐私声明和内部标准。
- 就数据处理者和再处理者登记册提供建议或负责维护,并支持尽职调查。
- 监督国际数据传输安排,并支持传输影响评估。
- 分配职责,并在团队内部分配咨询和运营工作。
- 定义、规划数据保护开发项目的范围并配置资源。
- 与总法律顾问办公室及业务合作伙伴协调。
- 管理团队绩效和反馈流程。
任职要求
- 深入掌握欧盟和英国的数据保护法。
- 具备实施和维护专门数据保护框架的经验。
- 具备处理同意要求及开发同意管理系统的经验。
- 拥有数据保护相关专业的学位或证书。
- 至少持有一项IAPP认证。
- 具备中大型工业企业法务部门工作经验,最好来自通信、出版或IT行业。
- 具备在矩阵式组织中开展跨职能协作的经验。
- 具备流利的英语沟通能力。
- 具备另一门欧洲语言的商务水平能力。
- 能够在变化和增长环境中高效工作,并有实际证明。
- 具备出色的组织和时间管理能力。
- 具备在组织各层级开展影响和协作的能力。
- 具备分析能力并高度关注细节。
- 具备团队导向、积极主动且适应性强的工作方式。
- 了解其他司法辖区的数据保护法,最好包括印度法和美国各州法律。
- 了解影响数据处理条件的欧盟和英国数字法律。
- 具备共同评估受《通用数据保护条例》《英国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和《人工智能法案》监管的数据处理风险与合规性的经验。
- 具备使用OneTrust等数据保护文档和报告工具的经验。
- 具备德语能力者优先。
福利待遇
- 柏林或伦敦的混合办公安排。
- 重视多元、公平与包容的包容性工作环境。
- 为残障、神经多样性或慢性病人士提供工作场所便利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