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創新與設計法律顧問總監——美國運通(混合辦公,紐約)
為美國運通的數位產品、使用者體驗、無障礙、合約與新興科技法律事務提供建議。建立支援負責任且可擴展創新的實務法律框架。
說明
- 為設計、建置及營運美國運通數位體驗與面向大眾平台的團隊提供法律建議
- 在數位法律與設計領域建立專業知識,包括法律使用者體驗、無障礙、電子簽約、數位身分、開放銀行、API、人工智慧與新興科技
- 就數位使用者體驗、客戶旅程、面向客戶的體驗與行銷計畫向相關利害關係人提供法律諮詢
- 與產品、設計、科技、行銷、控制及法務團隊合作,將法律要求融入數位體驗
- 建立可重複使用的法律設計模式、標準、指引、作業手冊與可擴展框架
- 起草、協商與審查涵蓋數位產品、平台、科技及第三方關係的保密協議、合約與條款
- 主導或支援涉及數位、設計及新興科技議題的法律研究、策略計畫與專案
- 為業務夥伴、高階主管及法務同仁提供法律指導、培訓與思想領導
- 跨業務、市場與法務團隊協作,推動一致的企業級方法與實務解決方案
- 向資深法律顧問報告
職位要求
- 法學博士學位,並獲准在至少一個美國司法管轄區執業
- 在律師事務所、企業內部法務部門或兩者中擁有至少六年相關法律經驗
- 具備在科技、數位產品、商業交易、監管事務或相關領域提供法律建議的經驗
- 具備出色的分析、法律研究、起草、協商與問題解決能力
- 能夠評估複雜的法律與監管議題,並將其轉化為清晰、實務的建議
- 具備與法務同仁、業務客戶及利害關係人建立有效關係的能力
- 能夠與法務、產品、設計、科技、行銷、控制及其他跨職能團隊協作
- 能夠在快速變動、期限導向的環境中排定優先順序並管理多項複雜事務
- 具備良好的判斷力、清晰的溝通能力、個人責任感,以及務實、以解決方案為導向的方法
- 能夠維持企業級視角,並建立一致且可擴展的法律方法
- 對不斷演進的數位體驗、科技與法律議題感興趣,並能夠在這些領域發展專業知識
- 具資格在美國為美國運通工作;不提供簽證贊助
福利待遇
- 年度獎金
- 適用時提供股權
- 福利
